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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新疆消防面向社会招聘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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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公安消防部队决定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名。其中: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25名,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18名,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13名,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14名,巴州公安消防支队16名,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11名,哈密市公安消防支队9名,阿勒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9名,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0名,博州公安消防支队13名,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8名,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4名,克州公安消防支队8名,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5名,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5名。

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在*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日期以各地招聘工作报名之日为限,如年1月6日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1年1月6日-年1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各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岗位表;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表详见年各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岗位表(下拉至底)。查阅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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